为促进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快速发展,鼓励民营电视制作机构的积极参与,近年来,国家广电总局分两批为24家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发放了《甲级许可证》,让有实力的民营制作公司可以长期拥有电视剧独立制作权,保护自身产品知识产权的独立性。曾经处于尴尬境地的民营制作机构已经可以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在产业发展过程当中逐步成长。本文通过对当前市场环境、政策条件的分析,对民营公司在市场与政策之间的生存状态进行剖析,以期对民营公司电视剧生产制作的路径选择作出判断和建议。
一、民营公司电视剧的市场环境
目前全国每年播
出电视剧7000集左右,其中只有1500集赢利,3000集持平,2500集赔本。在全国的影视制作企业中赢利的不到1/5,这些赢利企业也大都是国有资本背景。有关数据显示,每年播出的电视剧能给电视台带来150亿元的广告收入,而制作公司只能分到30亿元。由于现行广电体制情况特殊,渠道资源相对稀缺,加上内容产业链环节不完整,渠道为王的状态依然存在于电视剧市场。作为卖方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其电视剧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有三个,一是在国内电视台播放,二是音像制品发行,三是出口境外。一般而言,电视剧制作公司通过这三种渠道获得的收入比例是7:2:1,由于中外文化差异、知识产权及国际营销网络等问题,境外发行并不普遍。随着近两年国家广电总局关于限制涉案剧、古装剧等题材制作播出的政策出台,荧屏结构已经发生改变,一些小公司面临淘汰,大公司正持币观望,还有部分资金已经转投电影市场。一直以来,电视剧市场的供求状况被认为是供大于求。在2005年就有将近2000集电视剧“待字闺中”。国内电视剧市场存在着两种矛盾:一方面,是两千多个频道对优秀电视剧的需求与大量制作粗糙、题材撞车的电视剧充斥市场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是数量更多的电视剧投资发行公司制作能力相对过剩、版权沉淀、生存困难与播出时间紧缺之间的矛盾。
目前,中国电视剧市场存在着资金、市场规范和成本投入比例问题,导致电视剧质量难以普遍提高。首先,电视剧制作投入在资金方面有很大局限,许多民营资本的投入并不大;其次,电视剧市场存在垄断经营行为,电视剧产业发展不均衡;最后,明星演员片酬越来越高,使电视剧在制作成本投入上比例失调。比如,央视下属的几家制作机构,包括电视剧制作中心、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央视影视部,每年拍的戏都肯定会在央视播出,这样央视自产剧大概占其每年播出剧集总数的一半,而另外50%的空间则留给各个民营的制作公司。不久前,央视影视部突然清退了700集左右的电视剧集,这相当于中央一套加八套黄金时段大半年的播出量,而这些被退货的电视剧很可能导致一批小公司退出市场。当然,从长远来看,此次“退货”虽然让部分影视制作公司经济受损,但却对电视剧出精品起到促进作用。
二、民营公司电视剧的政策条件
从1989年至今,民营电视剧制作经历了制作许可证制度、题材规划制度、立项审批制度、播出审查制度、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制度。2006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取代了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进一步推进了电视剧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下面对这些制度和政策对民营公司电视剧制作的影响作一简单评述。
首先是制作许可证制度对民营公司的准入。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2000年广电总局颁布的《电视剧管理规定》中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禁止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或变相转让电视剧各类许可证”,“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制作电视剧必须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甲种证是长期的,一证可拍多剧;乙种证是临时的,一证一剧。许可证制度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行为,按照《电视剧管理规定》的要求,电视剧制作要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资金和专用设备这三项条件,这些都是市场准入的硬性条件。
2003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首次向北京英氏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民营公司颁发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此前120家拥有甲种许可证的机构全部是国家及各省电视台、电影制片厂或者国有体制的音像公司。2004年6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再次向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影视有限公司等16家民营机构颁发电视剧制作甲种许可证,至此,民营公司在获得电视剧制作甲种许可证的单位中占到了近16%。当然,由于是试点,国家广电总局对民营企业获得甲种许可证的资格要求相对高些。一般对甲种证的要求是两年至少生产两部中长篇,或者四个短片(相当于40集);但对民营企业的要求是两年生产100集以上。
再则,“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管理”代替“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
以往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管理是一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家实行总局和省级分级管理。题材规划会一年一度,行政主管部门在会上提出对第二年重大题材的指导性意见。那些配合重大纪念活动的电视剧规划,一方面会作为任务下达给各个国有制作单位,另一方面由于该类剧目在播出上有保证,民营公司会积极筹划参与。这类题材规划往往是以政治宣传为导向,而强制性的立项审批制度的问题在于缺少明确的可供制作者把握的标准,因而在实际运作中是非市场行为。
新出台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了原有的题材审批环节,改为拍摄制作剧目备案公示,明确了总局和地方广电局各自的管理职责。
由审批改为备案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种有益探索和尝试,标志着中国电视剧的生产调节已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暂行办法》的革新意义在于,将以前电视剧创作中一直存在的“撞车”(拍摄题材重复)、“跟风”(某类电视剧吃香,各公司一涌而上)、“跑马圈地”(申报某个好的剧目,却长期不投入拍摄)等现象,直接交给市场去调节。这是把内地的电视剧制作往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推进了一大步。
第三,播出审查制度及相关政策对电视剧生产播出的直接行政干预。中国的电视播出平台全部属于国有资源,播出审查制度有利于国家对电视剧生产进行最后把关。电视剧审查委员会有国家和省市两级,国家级电视剧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进口电视剧、聘请境外演职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中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单位制作的以及与地方单位联合制作并使用中央单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电视剧;省市级电视剧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本辖区内电视剧制作单位制作的或与辖区外单位联合制作并使用本辖区单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电视剧。
近两年来,在播出审查方面,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电视剧生产播出进行行政命令直接干预。2004年4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认真对待“红色经典”改编电视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4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2006年2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年度电视剧题材规划会上,对古装剧的制作播出做出限制,同时大力提倡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按照一些电视剧制作公司及地方卫视的初步估算,在每年播出总量中,现实题材戏将占60%,年代戏占30%,古装戏只能占10%。各地方卫视每晚黄金档最多只能播两集古装戏。实际上,国家广电总局限制的只是戏说和粗制滥造的古装剧,今后的古装剧市场,将是强者愈强,弱者出局。
三、民营公司电视剧市场化的路径选择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起步较晚的民营公司在电视剧市场渠道为王的现实状况中,面临诸多难题,再加上政策环境中的种种劣势因素远未完全消除,民营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状态亟待改善。本文试图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经验,提出若干对策。
1.成立行业协会,协调合作有序竞争
我国民营公司电视剧产销在发展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是无序竞争的结果。成立行业协会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还能够通过调查研究,协助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策略。2006年8月17日,由尤小刚倡导的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正式成立,首都40余家电视制作公司成为该协会的理事会员单位,另有三家成为监事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旨在就电视产业中的各种问题,发挥调研、协调、合作、维权的作用。针对现在电视生产的无序状态,每年初,各会员单位向协会提出生产计划,协会将上一年的生产简报反馈给会员单位和各播出机构,以减少电视剧创作生产的盲目性,避免大量题材撞车而产生资源浪费。会员单位了解的任何情况都要及时向协会反映,协会可以通过会员反馈调研国内电视生产供需状况。
不仅如此,针对当前我国电视剧制作经费出现的“畸形分配”情况——费用大幅度向演员倾斜,主要演员的费用每集高达6万到12万元,大腕演员甚至达到15万元;而编剧成本却被压得很低,一般的剧本每集价格在1万元到1.5万元,导致电视剧的内容和情节缺乏市场竞争力——行业协会要协调行动,通过行规和公约,解决或缓和明星薪酬过高的矛盾。
2.调整投入比例,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控制成本,首先要纠正对大制作以及明星大腕的过分迷信。来自业界的数据显示,在所有大制作的电视剧里,演员的片酬普遍达到了总成本的二分之一以上,有些甚至达到三分之二。当然,高成本的大剧,一般收视都不会差,但并非每部都让人满意,电视剧的播出效果,与资金投入并不都成正比。实际上,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统计数字,2005年全国共获准发行生产电视剧514部,在所有作品里面,真正能够称得上大制作的电视剧,不超过10%。其他都是中低成本的作品。观众看电视剧不一定认导演,也不一定认演员,关键是认剧情。
在电视剧产业当中,“栏目剧”作为一种“小成本制作”具有很大的成长空间。例如,山东电视台投资生产365集的轻喜剧《抬头不见低头见》,由黄宏、郭达主演,每集30分钟,制作成本约在10万/集,计划在2007年春节期间播出。广东电视台的《外来媳妇本地郎》收视效果一直很好,已经进入了品牌授权阶段。湖南电视台则以比较便宜的价格,获得了这部作品的改编授权,制作了《一家老小向前冲》。此后,广东又以拥有30%股份的合作形式,将《外来媳妇本地郎》授权给了江西、浙江、河南以及甘肃等地电视台。重庆卫视推出已近十年的《雾都夜话》,也由于浓郁的本地化特色,收视弥久不衰。央视-索福瑞的调查数据表明,栏目剧目前是市场上最具发展潜力的节目类型,平民化是栏目剧最大的卖点。民营公司应该积极在目前以电视台体制内制作居多的栏目剧市场上分一杯羹。
另外,在减少电视剧制作成本投入的同时,民营公司要致力于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这样才能提高公司在电视剧制作拍摄发行市场上的谈判能力。民营制作公司需要在理性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做到术业有专攻,要利用公司的资源,加强自身优势题材电视剧的制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盲目跟风,成本耗费。
3.打开销售空间,进入数字付费电视
不可否认,播出平台的瓶颈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国民营电视剧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广电总局规划,到2010年东部、中部地区县级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2020年全面实现有线、卫星、地面广播电视系统数字化,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完成从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的转变。数字电视所带来的巨大的节目缺口,无疑是民营电视剧制作公司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根据《中国数字电视报告》显示,消费者对数字付费频道内容第一需求是影视,数字电视频道电视剧的制作和发行有可能成为将来民营电视机构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按照电视剧产品进入各级市场的先后顺序,在地面频道之前,电视剧可以先在数字付费平台进行播出,而对于数字付费电视来说,首轮剧(主要指国产电视剧)是一个很热的卖点。在美国,对付费平台的“优先播出”予以保障,电视剧首轮都是在付费渠道播出,此后才进入公共频道以及音像市场。
数字付费频道运营商,已经预见到数字电视的电视剧收视利润空间,布局了各种概念分类的电视剧频道,如央视风云旗下现有两个电视剧频道,分别为第一剧场和风云剧场,每天播出时长为18个小时左右,各自年播出量大概在200部(集);此外,怀旧经典频道每天也会播出1小时的电视剧。在央视风云的平台上,每年将有500部(集)左右的播出容量;上海文广的数字平台上拥有名为“都市剧场”的电视剧专业频道,24小时不间断播出;北广传媒数字平台开辟了专业电视剧频道“京视剧场”。但是,当前数字付费平台上电视剧资源的匮乏,亦成为开拓新播出空间的瓶颈。
当前,数字付费平台对电视剧引进与播出的具体政策是有利于民营公司发展的。首先,数字付费频道在购剧时实行“自审自播”,程序比较简单;另外,在传统电视播出平台,境外剧占所有电视剧播出总量不能超过25%,而数字付费频道中这一比例放宽到了30%;再则,电视剧在数字付费频道播出时,不会受到涉案题材以及境外剧不能在黄金时段播出,控制古装剧播出量等类似局限。虽然从目前而言,数字付费电视还没有足够的盈利空间和充足的商业利益来吸引节目制作机构,但对于民营公司来说,所制作的电视剧进入数字付费平台这个新的市场,至少可以开拓新的成本分担空间。
4.促进电视剧制作生产,寻求政策支持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影视制作机构获利平均仅有6%左右,少数电视剧能达到40%的获利水平,而电视台则仅以占制作成本20%左右的资金买进电视剧,最后获利则可达70%以上,垄断的播出平台往往使电视剧制作方陷于被动。而国外影视行业的利润分配比例大约是播出平台获利25%,制作单位平均大约能有50%的收入。在广告收入方面,美国电视剧广告收益的56%归制作公司,日本电视剧广告收益的60%属于制作公司,韩国电视剧广告收益的35%属于委托制作方,而中国电视剧广告收益从整体上只有10%左右属于制作公司。
以美国为例,其政策是向制作方倾斜的。有关法规规定,美国电视台播出的广告时间如果是12分钟,其中2分钟是节目预告,6分钟的广告时间给制作方,而我国电视台一般最多只能给制作方1.5分钟广告时间。美国对制作业大力扶持的原因有二,一是制作业本身承担了高风险,二是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制作业生产出能够打入国际市场的影视作品。
目前,中国的电视台跟电视剧制作公司之间还没有形成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电视剧的买卖实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由于政策原因的制约,民营公司在内容和渠道上的博弈问题依靠民营公司自身无法解决。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借鉴其他领域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民营公司电视剧市场化的发展。
参考资料:
①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展改革研究中心编著.2006年中国广播影视发展年度报告(广电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04
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划财务司.广播电影电视统计简报.2006-01-18
(作者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展改革研究中心)